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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山龙峰里旧屋区改造擅自开工 引周边居民担忧
2014-06-03 08:26:44  作者:陈文浩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没有许可证 就擅自开工

  连日来,记者随魏先生多次在工地一带走访,发现工地大门上没有挂出施工规划图。魏先生认为,规划内容应该进行公示,同时大楼在规划时,应该征求附近居民的意见,保障居民的知情权。

  5月29日,记者以市民身份来到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规划局窗口,了解到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总评方案已经通过,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仍未下发。工作人员表示,许可证下发后,规划图就会在工地挂出来。但在此之前,不能擅自开工。规划局工作人员还当着记者的面,打电话咨询施工方,施工方称,并没有打桩,只是地质勘探。

  记者昨日再次走访工地,发现仍在钻机运作。记者询问工人“是否在打桩”,工人未置可否。

  一位地产界的资深高管透露,总评规划应包括“日照分析”,而做“日照分析”必须要到被遮挡的楼房做实地测量。若“日照分析”没过关,“总评规划”不可能通过。而据84号宿舍区业主反映,没有任何测量人员到他们的楼做过“日照分析”。

  部门:对旧楼的影响 将作书面答复

  记者就此咨询了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坦言,市区中心地带寸土寸金,如果楼距太大,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同时,鼓楼区开发较密集,开工的建设项目,多是属于旧屋改造项目,对日照的限制条件相对放宽。目前,鼓楼区大部分是执行“大寒日日照时数不低于1小时”的标准。

  工作人员还解释,这里所谓的1小时,不是指连续1小时,而是测试时间内累加1小时。

  对于龙峰里新建楼房的规划审批,对附近楼房的地基安全、日照等影响,福州市城乡规划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会将咨询材料转交相关处室,届时给出书面说明。

  不少市民呼吁,累加1小时的标准太过宽松,不能保障居民的采光权。而早在2007年,“采光权”已正式写入我国《物权法》,政府合理规划,尊重市民住宅的采光权,林先生说“采光权也是打造宜居宜业城市的一部分”。

  华林路84号单位宿舍区中的业主表示,山头角改造项目的“原始总评规划(含红线图)”必须公示。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文浩 肖春道)

【责任编辑:伊宁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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