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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消费纠纷日多处理难 工商:需保管好消费凭证
2014-06-10 07:40:35  作者:王玉萍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6月10日讯 随着养宠物的人群增多,宠物消费纠纷也频频发生。记者昨日从晋安区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获悉,仅今年3月以来,该中心就接到了13起宠物消费类的投诉。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宠物时,需索要并保管好消费凭证,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

  5月31日,郑先生在远洋路口附近一家宠物店购买了一条金毛宠物狗,价格为800元。然而没过几天,郑先生就发现狗狗生病了。“呕吐,不吃东西。”郑先生将狗狗送到宠物医院就诊,被告知是交叉感染导致。郑先生认为,狗狗才买回来几天,没有出门也没有接触其他的宠物,应该是在宠物店时就被传染了。不过,宠物店老板坚持称,金毛在售出时并没有患病。因一时拿不出更多的证据,几经交涉无果后,郑先生于6月5日向12315投诉。接诉后,经与消费者联系查证,鼓山工商所工作人员建议郑先生到卫生检验检疫部门对宠物狗生病的病理原因进行确定,明确责任后再进行协商。

  郑先生的遭遇,不是个案。4月14日,刘先生在远洋路附近一宠物店买了一条小狗。商家宣传该狗是萨摩耶品种。第二天一个懂行的亲友告知他,这只所谓的萨摩耶只是一条普通的土狗。刘先生一气之下,要求商家退货,遭到拒绝。接诉后,经鼓山工商所查实,因双方在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协议上明确“不退、不换、不包”,最后调解无效。

  据晋安区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收到的投诉纠纷中,主要集中在宠物品种“货不对板”和宠物生病上。在宠物消费纠纷中,因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是什么品种”“为什么得病”往往成为争论的焦点,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这类的投诉处理起来也很困难。

  购买宠物时如何保护好自己的消费权益?晋安区12315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一要到正规的有资质的和信誉好的宠物经营场所购买;二是消费时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检疫证明等证件,消费后应该及时索要相关的发票、病历等消费凭证,必要时可要求与对方签订公平合理的协议,以便出现问题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是若想购买某种宠物应尽量提前做足功课,了解宠物受病菌侵袭的身体特征,不要单纯因外表可爱就选择购买。有条件的可以带上懂行的亲友一起去挑选,可以买一些能快速检查宠物传染病的试剂条,在宠物店里当场检测一下,或者买回家后尽快到宠物医院体检。

  (福州日报记者 王玉萍 通讯员 张莉 黄景明)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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