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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车祸致12岁中学男生死亡 责任认定起波澜
2014-04-17 21:06:41  作者:陈敏灵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前两天,闽侯县检察院接待室来了一群风尘仆仆的村民,带头的一名中年农妇见到公诉科的检察官林文走进来,立即上前紧紧握住他的双手,噙着泪水连声感谢。身旁的群众也送上一面锦旗,缓缓摊开,锦旗上“公诉人是好人更胜似亲人”两列大字引人注目。

  责任认定起波澜

  事情还得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2012年9月6日,才上几天中学的12岁男生小唐途经斑马线时被一辆货车撞上身亡,事发地点位于闽侯县鸿尾乡金沙桥附近,肇事司机事发后立即报警。事故责任认定为货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唐骑行过线负次要责任。然而,小唐的母亲蔡女士不答应了,因为她听到一些群众的说法后,认为小唐是牵着自行车过的斑马线,不应负次要责任,因此多次奔走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

  此时,刚调到公诉岗位的林文接到了这起案子,他立即投入紧张而繁忙的案审工作,最终,由于没有找到有力证据,还是没能改变责任认定。而这时蔡女士听信谣言,以为肇事司机已被释放出来,悲愤交加的她来到闽侯县检察院哭诉。“我刚刚提审过,人确确实实还关押在看守所里,我们一定会依法秉公处理的,请相信我们。”林文一番开导的话令蔡女士放心不少。

  赔偿金额有争议

  在聊天中林文得知,小唐的父亲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小唐在上初中前,虽然户口在闽侯县的鸿尾乡,但是同蔡女士一直生活在莆田的城厢区。蔡女士说,孩子常常帮着做家务,课余时还帮着自己做手工活赚钱,不久前的初中入学摸底考试中,小唐的成绩在全年段6个班级中排名第一。

  虽然很同情蔡女士的遭遇,但在办案过程中林文坚持秉公处理。他嘱咐蔡女士,以后碰到不懂的事情,都可以来找自己。自从那天后,蔡女士就经常向林文询问案件进展、咨询法律和程序上的疑问,林文每次都不厌其烦地为其解答。

  2013年7月,肇事司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案件也由刑事转为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的判罚认定标准又成为摆在家属面前的一大问题。虽然孩子的户口是农村户口,但从小却跟着母亲在莆田城区打工,属于城区人口,根据相关法规,理应按照城市户口的标准进行赔偿。农村和城区两者的赔偿金额标准相差30多万,保险公司坚持要执行农村户口的标准,这引起了蔡女士等家属的强烈不满。

  “肇事司机刑事部分判决完毕,本职工作已经完成,后面的事情,作为我们公诉人要不要帮她、帮到什么程度,在我心里面还是有顾虑的。”林文说,科里的同事对他非常鼓励,所以他下定决心,要帮帮这个可怜的母亲。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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