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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海峡果品批发市场:浙江蜜瓜称“台湾进口”
2014-10-16 08:44:52  作者:毛朝青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买台湾水果,可向商家要“证据”

  我省工商明确要求,水果经营者不得将经营的台湾品种水果简称为台湾水果,应以“台湾产地水果”和“台湾品种水果”予以区别,并注明其产地。凡是销售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都要在包装物和价格标签上注明产地,以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如果商家将非原产于台湾的水果,假冒台湾水果进行销售,工商将按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工商提醒,台湾产地水果,本地市场都会有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以及货物来源等合法凭证。闽侯工商执法人员表示,工商部门会不定期进行核查,发现不按规定标签标注,仿冒台湾产地水果等行为,将依法严厉查处。市民在购买台湾水果时,也可以要求商家出示相关有效凭证。

【责任编辑:黄新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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