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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将拆 八旬老人六年没家人音讯将无处容身
2013-09-18 09:11:27  作者:黄怡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数据

  目前,福州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近100万人,约占人口总数的14%。预计到2015年,福州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108万人,约占全市总人口的15.8%。

  东南快报讯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对促进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业发展进行了研究部署。与此同时,福建省首个《养老机构护理服务规范》通过审定,预计年底前正式发布实施。

  《规范》将老年人护理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分类,分成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宁服务等四大类,并且对每项具体服务提出了详细的定性和定量操作指标。

  其中清洁照料又细分为居室清洁、口腔清洁、头发清洁、身体清洁、仪容仪表修饰、压疮预防照料等。而在饮食照料方面,从饮食类型、进餐环境、送餐服务、喂食体位、喂食速度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该《规范》还对护理人员配置以及护理管理体系提出标准要求。《规范》提出养老机构护理服务人员应包括注册护士和养老护理员,养老护理员应在注册护士指导下开展养老护理服务工作。并要求护理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建立专业技术档案,每年参加专业继续教育和定期进行体检。服务对象为完全不能自理老年人的,养老护理员和老年人配比不应低于1:4,其他不应低于1:10。

  在护理管理体系方面,《规范》提出养老机构应设置护理部负责本机构的护理服务工作,对护理工作应进行统一管理,实行护理部、护士长二级管理,各护理单元实行护士长负责制,护士长由护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规范》起草人对记者表示,该《规范》的另一大亮点是强调服务监督、考核和改进,明确提出“意见征询和满意度调查”要求,规定了定期召开护理服务质量分析讨论会,分析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收集的建议。

  记者调查

  目前福州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水平与《规范》是否存在差距?记者以咨询的名义,随机对福州数家养老机构进行了了解,发现若以《规范》为对照,多数养老机构护理人员配比难以达标,医疗服务能力不足,而在老年人心理/精神支持服务方面几乎可以说是没有。

  A能自理的老人

  一个床位900元到2800元不等

  记者从多家养老机构了解到,收费都按照床位计算,目前对于能自理的老人,一个床位每月收费在900元到2800元不等,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收费则在1200到3000元不等,甚至更高。

  例如福州市社会福利院,普通床位每月在1700元左右,需要全护理的老人每月收费在3000元左右;

  在福州市鼓山老人公寓,双人间和三人间的床位每月收费在1500元左右,而单人间的床位根据房间面积分为1900元和2800元两个档次,如果老人生活无法自理,每个床位每月需要加收700元。

  而在台江区老人公寓,收费则相对低廉,普通三人间每个床位每月900元,双人间每个床位每月1100元,单人间则每月1400元。如果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全护理,每个月加收300元。

  B多数机构

  护理人员配比难以达标

  记者了解到,除了该《规范》的起草单位之一福州市福利院外,无论是公办养老机构还是民营养老机构,对于生活无法自理的老人,大多数机构的护理人员配比都在1:5以上,而对于其他类型的老人,护理人员配比也远远高于1:10,多数养老机构在这方面甚至没有明确配比。

  在《规范》中提到的心理或精神方面的支持服务,记者所咨询的十几家养老机构,除了福州市福利院有设置心理咨询室,其他均无法提供。

  而医疗服务同样欠缺,在一家名为仓山郭宅寿怡轩的养老机构,现有老年人100来人,但护理人员只有10多个,机构表示虽然有医生,但护士是外面请的,一个星期只来2.5天。有的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素质更是令人震惊,一家名为“福州市景色晚年之家”的养老机构,甚至无法为记者提供普通话咨询服务。

  “福州市社会福利院,那是福州市最好的养老院,他们都是按照标准来,我们民营的都是租房经营,硬件肯定达不到。他们有财政投入,我们都是市场化经营,利润很薄,护理人员也请不了那么多。”一民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解释。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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