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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优惠券不准打包剩菜 店家被工商罚款1000元
2013-09-16 22:46:17  作者:王元锴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从没听说在餐馆吃饭不让打包的,现在不是倡导文明餐桌光盘行动吗,这事你们得管管!”16日,一消费者手持被揉皱的优惠券来到罗源县工商局投诉。

  该消费者举报称,罗源城关百年大丰收鱼庄禁止将使用优惠券购买的菜品打包带走,但优惠券上没有相关说明,店内也看到任何告知提示。罗源县工商局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经营者擅自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消费者不认同的,由经营者承担由此增加的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等规定,责令经营者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查处,经营者被罚款1000元。

  (福州日报记者 王元锴 通讯员 侯雅静 林昊 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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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朱红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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