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榕养犬登记制度已荒废十年 烈性狗威胁人身安全
2013-07-03 10:04:21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碰到狗咬人警察以调解为主

  采访中,不少养狗人称,并没有相关部门要求他们去做养犬登记。

  对此,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人员表示,从2003年起,养犬登记制度就已荒废,这项工作已经十来年没人负责。

  该人员解释,《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2001年出台,其中规定,公安部门是限制养犬工作的主管机关,负责养犬登记等,并对养犬伤人事件及单位、个人在住所范围内违法养犬行为进行查处,支队也曾准备组建养犬管理办公室。

  据介绍,《行政许可法》2003年颁布后,福州版的规定就已失去法律效力。目前,碰到居民投诉附近有狗扰民,公安部门才前往处理,但以劝导教育为主,责令改正。如果拒不改正,再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而对于有市民报警称被咬伤的,公安部门只能介入调解,还是以双方协商为主。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律师马艺宾证实了福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方面的说法,她说,《行政许可法》的颁发,旨在减少百姓办证的重复和繁琐,因此,不少地方性规定中的行政许可办法被自动废除,比如,养犬许可证等的取消。

  她还建议,省一级应该及时出台有关政策,恢复养犬登记制度,并完善养犬管理办法。

  建立完善制度还须“人”负责

  而“管住恶狗伤人”,是不是仅仅是制度方面的问题?有二十年养犬经验的王女士认为,这不仅仅是制度问题。之前,有两年时间,福州曾要求养狗人要做养狗登记,但在她看来,这只是一项“只收钱不管事”的制度。

  她告诉记者,事实上,平时的管理监督基本处于空白,只能靠养犬人自觉。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民警也认为,即便对养狗有着细致的条例规定,但真正落实起来,估计难度也不小。

  “还有一个关键性问题,犬只管理涉及多个部门。”该民警说,在《福州市养犬管理办法》中,光宠物狗的办证、免疫就分属两个部门管理,居民办理相关手续需要来回跑,很不方便。

  □快刀短评

  养狗先养德管狗先管人

  最近,恶狗伤人事件频发,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正如央视所说:犬之祸,人之过。每只问题狗的背后,都有一个不尽责的主人,一个“不管事”的部门。

  因此,治愈城市狗患顽疾,必须建立完善的长效管理机制:一方面政府应有效引导公共认知,增强市民文明养狗意识,让每个养狗人也为自己系上一根行为约束的“绳子”;另一方面,职能部门不能再缺位、再失责。

  眼下的福州,因为养犬管理的空白,急需明确:到底由哪个部门来管理?当市民碰到恶犬威胁事件,或发现小区有明令禁止饲养的藏獒时,拨打110报警,警察该不该出警?

  此外,福州急待界定哪些是“烈性犬”。不少专家认为,省一级应该尽快立法,恢复养犬登记制度。

  只有明确了管理部门,界定清了“烈性犬”,养犬管理才算迈出了第一步。

  (海峡都市报记者 江方方/文 黄孔瑜 黄启鹏/图)

【责任编辑:黄新锦】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