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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识47天闪婚婚后13天闪人 闽侯一小伙疑遭骗婚
2013-07-12 07:45:17  作者:韩飒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前后花费8万元

  林某称双方相识通过中间两个媒人,男方女方各一个。最初,女方的媒人先来福州,租住了男方媒人姐姐家的房子。莫某5月2日来福州称想嫁到这边,男方媒人得到消息就第一时间将莫某介绍给林某。莫某自称与媒人是同乡,唤媒人“伯母”,莫某同“姐夫”、“伯母”三人之间都讲家乡话,林某听不懂。确定关系后,林某给双方媒人一笔介绍费,女方媒人和哥哥又向林某索要路费,再加上付出的聘金,林某称自己前后一共付出约8万元。

  莫某以夏天热不想工作为由待在家里,平时很少做家务,也不打扫房间,称自己不会煮饭。“反正我是厨师,我煮饭也没关系呀!她手机是老式的,不方便看小说。我怕她在家里闷,就把智能手机留给她在家看小说。我每天坐船从祥谦镇到横屿上班,下班就赶着回家煮饭怕她饿着。我白天不用手机也没什么,媳妇是最重要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走?我哪里不好?”林某现在特别希望媳妇能回来。

  律师:可起诉要求返还聘礼

  莫某走后,林某在福州四处寻找迄今无果。“她说家在偏远农村,没有电话,我从未联系过她的父母。我在地图上看,广西省贺州市八步区离这里太远了,我在那里除了她一个人都不认识,怎么找啊?”林某现在很后悔未与岳父岳母见上一面。

  林某向闽侯县公安局祥谦派出所报案,民警称两人已结婚,骗婚证据不足,只能备案无法立案。

  林某到闽侯青口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要求查看莫某在老家是否结过婚,民政局工作人员称不可跨省查看。据福州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如需跨省查看个人婚姻状况,须公检法部门介入。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表示,根据当下状况,公安部门无权干涉,林某应先了解广西省当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政策,如果广西省民政局是全省联网的,那么林某带着婚姻证明材料去广西省民政厅应该可以查出莫某在广西是否已婚。由于婚姻短暂且新娘失踪,林某也可起诉要求莫某返还聘礼。

  (福州晚报记者 韩飒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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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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