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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类涉牌违法行为 警告责令整改后再犯将被重罚
2013-07-11 07:34:36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七类违法行为具体为:

  1.因号牌被盗、丢失等原因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且当事人能够出具报警记录或者受案回执单等相关证明的;

  2.因交通事故导致车辆号牌损坏、残缺或号牌老化、褪色等非人为因素影响号牌识认的;

  3.未按规定粘贴有效临时行驶车号牌的;

  4.使用的号牌架内侧边缘距离号牌上汉字、字母或者数字边缘不足5毫米且影响号牌识认的;

  5.机动车已安装号牌但未使用号牌专用固封装置的;

  6.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的,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

  7.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

  警方同时提示三点:

  1.第一、二、三、四、五、七项涉牌违法中,首次违法警告,如果10日后再犯,都将被一次性扣12分重罚;

  2.第六项关于外地货车闯禁行,如果10日后再犯,将按“闯禁行”罚款150元、扣3分;

  3.针对“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的”违法,考虑到可能存在的情况,警方可在第一次查处时,进行“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通讯员 郑平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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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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