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三包”期内手机送修 超过3天商家得给备用机
2013-06-05 07:03:5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去年9月,消费者林先生在闽清县移动营业厅花900元买了一部合约机,约定每月保底消费68元。最近他发现手机经常故障,遂送回营业厅维修。工作人员称手机要寄到福州修,约要15个工作日。如果林先生坚持要备用机,就得自行送修手机。此事经工商部门调解后,商家调了一部备用机给林先生使用。

  据悉,林先生送修手机时,对方称备用机没有了,如果他坚持要备用机,就得自己把手机送到福州修理。林先生认为营业厅的行为不合理,手机在“三包”期限内出现问题送修,商家就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凭什么说需要备用机的话得亲自送往福州维修啊!商家以大厅内没有备用机为由,拒绝给林先生提供备用机。林先生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人员认为,《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规定:“ 在三包有效期内,送修的固定电话机商品,在3日内不能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待原机修好后收回备用机。”商家不能以大厅内没有备用机为由损害消费者的权益,最终,该营业厅到仓库调了一部备用机给林先生使用。

  (福州晚报记者 桂丹 通讯员 马静)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蔡晨烨】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