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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5月起实施公安部新规 明确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2013-05-09 06:56:11  作者:陈海东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这些情形属于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

  新规:三种情形应认定为“变造机动车牌证”:在机动车号牌上粘贴数字贴、符号贴或者使用胶粘、涂抹、拼接等方式改变号牌原有汉字、数字、字母的;更换行驶证、驾驶证上机动车或者驾驶人照片的;涂改行驶证、驾驶证以及临时行驶车号牌记载的信息的。

  三种情形应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牌证”:非法制作的虚假机动车牌证;通过非法手段从有机动车牌证制作、生产资质的单位取得的机动车牌证;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从车管所取得的机动车牌证。

  具体执法:执法中查处的机动车号牌不属于该车的,应当区别机动车号牌的真伪。属于使用虚假号牌的,认定为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属于使用其他机动车合法取得的号牌的,认定为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

  开车打电话违法驾车时使用耳机打电话不算违法

  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对驾驶人使用无需手持的车载电话、手机耳机或者免提功能进行通话且不影响安全的,不认定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载货汽车违法有四种情形将被警告

  驾驶载货汽车有四种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综合平台:喷涂放大的机动车牌号不清晰的;外地驾驶人因不熟悉道路,违反载货汽车禁令标志指示通行,经交通警察当场指出后立即终止违法行为的;违反规定加装灯具,可以当场改正的;轮胎破损或者磨损严重、胎冠和花纹深度不符合标准规定、轮胎规格型号不符合标准规定等行为,可以当场改正的。

  营运客车违法驾驶租来的小车违法按非营运客车处罚

  驾驶营运客车,主要包括驾驶公路客运、公交客运、出租客运、旅游客运、租赁、教练等使用性质的客车的情形。但驾驶人驾驶租赁的小型、微型客车上道路行驶,不以盈利为目的且能够出具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发生的违法行为可以按照非营运客车予以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陈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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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幼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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