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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窗抛物要环卫工的命 今年2名环卫工车祸身亡
2013-12-26 09:46:46  作者:陈燕燕 关铭荣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对话部门 取证难环卫部门希望联动执法

  福州市环卫处工作人员说,目前,福州市区配备了160多辆扫路车,可以先用水车冲洗,将路中的垃圾冲到路边,再用扫路车扫一遍,将垃圾清走,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风险。不过,扫路车的时速只有8公里,容易引起塞车,只能在3点到6点半、11点半到14点半使用,清扫马路垃圾只能靠人工。而市区的各个十字路口,每天都有很多驾驶员乱扔垃圾,尤其是上午七八点,很多驾驶员赶着上班、送孩子上学,边开车边吃早点,随手将食品袋扔出窗,还有的士司机和长途大巴售票员,经常往车窗外扔垃圾。

  这位工作人员坦言,目前,制止车窗抛物,很大程度上仍靠道德约束,违法鲜有受惩,按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规定,可予以罚款50元、扣2分的处罚,“但几乎没听说有人挨罚”。

  他说,车窗抛物作为一个瞬间动作,取证难度大,去年,有关部门曾在市区多个重点路段安装“禁止向车窗外抛撒物品”的交通标志牌,也曾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但收效不大,且回潮严重,他们希望能与公安部门联动,共享高清探头,由执法部门跟进处罚,加强整治车窗抛物。

  本报和环卫部门向市民呼吁:自觉将垃圾入篓,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和生命。也许车窗抛物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坏习惯,却可能酿成惨剧,请不要把马路当成垃圾桶,如果您看到这种不文明行为,请拨968111热线反映或及时劝阻车主。

  □他山之石

  武汉举牌执法

  近年,荆楚网、《楚天都市报》等媒体接连报道“车窗抛物”给城市环境带来的不良后果,武汉市相关部门对涉事单位和企业进行举牌执法,城管部门还对涉事个人举牌上门催缴罚款,并在武汉市城管委官方网站公布抛物视频和车主名单。

  (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燕燕 关铭荣 通讯员 林毅 文/图)

【责任编辑:林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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