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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丹白鹭竹篾井盖伤人”追踪:物业迟迟没赔偿
2013-12-13 11:02:27  来源:海峡都市报  【字号

  原题:“枫丹白鹭井盖伤人”续物业迟迟没赔偿

  海峡都市报12月13日讯 福州枫丹白鹭小区毛女士走在小区路上,一脚竟将竹篾井盖踩裂,摔得右脚踝粉碎性骨折(详见小区道路用竹篾井盖致业主摔成粉碎性骨折)。昨日上午,该小区居民向本报反映,在此之前,也有一名男孩被竹篾井盖伤到,但物业却没有引以为戒,致这样的悲剧屡次发生。

  物业迟迟没赔偿

  毛女士告诉记者,受伤后住院花了近5万元。毛女士认为,事发处的窨井盖原本就有破损,但小区物业没有及时更换,物业应该为此负责。

  毛女士住院期间,物业曾派人看望,拿了600元慰问金,并表示会负责相关赔偿。但事情已经过去半个月了,物业却一直没赔偿。昨日,该小区兴邦物业的刘主任告诉记者,物业没有权限决定补偿金额,目前已经向上级反映,也希望毛女士走法律途径,物业该承担多少责任都会承担。

  对此,福建名仕律师事务所陆勇律师告诉记者,因井盖存在的质量问题,造成业主的人身损害赔偿应由开发商负责。如果因后期维护和管理不到位,造成的损害应由小区物业负相应责任,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找相关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医疗费等相关赔偿。

  竹篾井盖之前也曾伤人

  昨日上午,该小区的多位居民告诉记者,两年前,小区一男孩走路回家时,也是不小心踩到破损的竹篾井盖,整个人失去重心后摔倒在地,幸好只是腿部受了点皮外伤。居民们说,六七年前交房时,竹篾井盖相继出现破损,但是物业没有及时更换存在隐患的竹篾井盖,居民希望有关部门监督物业及时整改到位。

  而物业处刘主任表示,接手小区来,平时都有安排人员定期巡查,出现明显破损的井盖,都会及时安排维护。

  那么,这些竹篾井盖是否可用在小区主干道上?昨日,记者采访了福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该部门不参与小区井盖等的验收。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区井盖属小区物业管理,让记者向市房管局了解情况。但福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不知情。

  记者了解到,在2012年福州市城乡建委曾印发《福州市统一市政井盖实施导则》,竹篾井盖不在该导则规定的几种标准井盖之列。

  (海峡都市报记者 汤先增)

【责任编辑:胡巧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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