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福州社会
黄昏恋7旬男友病重欲赠财产 公证员上门前却去世
2013-10-22 07:37:4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版主邀约

  由福州晚报和鼓楼区司法局联办的《晚报调解室》,是一个大众公益平台。栏目组织了一支热心、有效的调解团队,尽量帮助读者解决夫妻矛盾、离婚、赡养、亲子教育等问题。如果你或你的朋友需要调解,请加入互动QQ群(群号297295476)或拨打版主刘栋宾电话13774509518,或到福屿路晴园虹锦1号晚报调解室咨询窗口现场咨询,也可关注公众微信(fzwbtjs)。同时欢迎大家登录“晚报在线·东街口”网站(www.fzen.com.cn)对每期的内容进行讨论,为烦恼的当事人支招。

  版主手记

  除了念靠道德经养老还有法撑腰

  孝是传统,更是道德规范。福州市约有100万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今年国家多次提出重视老年人晚年生活,提倡居家养老。居家养老更多的责任和义务都落在了儿女身上,按照传统习俗孝老、敬老是儿女们应该做的,天经地义。

  如果某个儿女平时不孝敬老人,说到分财产比谁都积极,肯定会被兄弟姐妹或邻居指着鼻子骂。当然,也有些本不想尽孝的儿女迫于各种压力乖乖地尽孝,这其实就是道德的约束,是一种不成文的规范。

  如今很多儿女因为外出工作等原因,十年八年不回家,自然谈不上尽孝,道德的约束已经不够了。

  今后不尽孝将受到法律制裁。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了,对那些“不孝子”,法院可以用判决他“常回家看看”。如有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的将受到更严厉的惩罚。

  很多单身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年人再婚往往遭到儿女们的反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明确规定了,老年人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赡养人的义务不因老年人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亦不得用非法手段侵占。也就是说,老人在生前完全可以在财产分配上自由决定给谁。

  家有一老如有一宝。目前很多家庭都是老人在买菜、煮饭、照顾孙子。他们有着丰富的生活和工作经验,可以指导年轻人避免走弯路,有实力的老人还可以扶持儿女们创业等。就算老人不太富有,但他至少给儿女们一份牵挂。

  古语云:“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总之,我们要对做儿女们的说一声:“尊敬老人,好好尽孝。”

  (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

  (版权作品,未经福州新闻网书面授权,严禁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胡巧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