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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香大第物业撤离 业主质疑业委会不顾业主意见
2012-08-26 22:44:30  作者:张剑锋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原物业公司诉苦 “工作没法开展”

  提到为何要撤出小区,小区原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张经理表示,主要是因为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互不信任,以致工作无法开展。具体因何互不信任,张经理不愿多谈,他只举了一个例子。

  他说,去年11月,物业公司与书香大第的合同就已到期。作为开发商直属的物业公司,出于维护楼盘管理秩序考虑,在合同期满而新物业公司选聘工作尚未开展的情况下,他们决定留下继续服务,直至业委会完成新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为止。

  “从去年11月合同到期,到今年8月撤出,这段时间内,我们公司一如既往地按照以往的标准为小区服务。然而,业委会连开具一张说明,承认我们公司继续服务的字条都不愿意。”张经理说。

  得知多数业主都投支持票,希望物业公司留下,张经理表示,他们很感谢业主们的信任。目前他们已经退出,将来就算重回小区,也会依法按照程序进行。

  部分业主提出 罢免业委会成员

  台江区房管局物管科的张科长表示,物业公司的去留,须经过业主大会投票表决,业委会无权擅自决定物业公司的去留。

  张科长介绍,按规定,解聘、选聘物业公司和工作人员,必须召开全体业主大会,并经“双过半”业主(业主人数过半、业主专有面积过半)通过。如果未按规定执行,视为无效。另外,业委会工作要在街道社区监督、指导下开展。

  业委会如果违规操作,业主可通过全体业主大会发表看法,甚至投票终止业委会职能、罢免其资格。对于书香大第部分业主提出的罢免业委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新一届业委会的要求,他们已和小区所在街道、社区沟通过。具体工作,街道、社区居委会已着手开展。

  张科长介绍,业委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其成立的初衷是为全体业主维权,监督和促进物业公司服务。他希望书香大第业委会同全体业主沟通好,并依法依规解聘、选聘物业公司。

  (福州晚报记者 张剑锋 周惠 实习生 谢珍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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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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