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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不少公共场所存在消防隐患 消防部门将核查
2012-07-19 22:14:19  作者:陈茜茜 任思言 王元锴 龚莹 孙漫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市区不少公共场所存在消防安全隐患》追踪

  福州新闻网讯 上周,本报对部分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曝光,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19日,消防部门分析了公共场所存在的主要安全隐患,并介绍了日常生活中应注意的防火常识。

  公共场所消防隐患主要有三类

  公共场所主要指商场商厦、宾馆饭店、医院、学校、影院等,特点是人群密集、聚集时间长、人员流动性大,为火灾易发和频发场所。据悉,今年上半年我市消防部门在全市部署开展清剿火患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全市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场所、三合一场所等开展检查,共检查了2.8万家单位,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8万余处,临时查封550家单位,责令三停(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441家单位,罚款228万元,拘留506人。

  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主要有三类。

  第一,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忽视消防安全教育,平时不注重安全检查和整治;

  第二,安全通道不畅,不少单位和场所私拆滥建,不预留或少留安全出口,有的虽有通道但设置不合理,有的通道被堵塞,安全出口锁闭;

  第三,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消防部门将核查本报曝光消防问题

  市消防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记者暗访发现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消防部门将进一步核查,另外,消防部门也将加大执法力度,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对单位、“三合一”场所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的,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责令三停;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者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予以强制执行;对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无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从重处罚。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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