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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爆料称:在印象映山红被收两次“最低消费”
2012-05-01 21:50:24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吃一顿饭却被要收取两次“最低消费”,这样的事你遇到过么?1日,网友“falfa_Jie”在微博上称,自己和朋友不久前到晋安区一家名为“印象映山红”的餐厅消费,在已经被收取了人均100元的“最低消费”后,竟被告知20时30分之后还要再收取一次“最低消费”。

  “falfa_Jie”告诉记者,她4月30日晚上和另外7名朋友到“印象映山红”吃饭,点餐时被告知该店“最低消费”是人均100元,“当时觉得有点贵,但想着和朋友出来聚会也就没在乎那些”。“falfa_Jie”说,20时20分就有服务员来提醒他们,20时30分之后属于夜场消费,还要执行新的“最低消费”。就吃一次饭,还要收两次“最低消费”,这让“falfa_Jie”等人有点生气,在和对方争论了几句后无奈离开。

  1日傍晚,记者就此事联系了“映象映山红”餐厅,一名自称姓谢的负责人表示,店里的确有“最低消费”的限制,按照常规客人吃晚饭时间太久需要调整座位,以免影响到宵夜客人的消费。记者在“印象映山红”的微博上看到了对此事的回应。该店表示,当时“falfa_Jie”等客人饭后从一楼移至二楼的包厢打牌,未消费,当时还有其他客人在排队等候,可能是在沟通的时候引起了误会。

  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力,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力。餐饮业规定“最低消费”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强制要求,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不合理、不公平的。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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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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