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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里不文明现象挺常见 处罚虽有据执行却犯难
2012-03-19 23:27:31  作者:林红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南公园湖边被子排排晒

  市园林局:行使处罚权遇难题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9年5月,我市就颁布了修订后的《福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包括损害公园环境卫生、损毁树木花草和公园设施、携带宠物进入公园在内的11项行为,由公园管理单位予以警告,可以并处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到目前,福州大部分公园仍是‘零处罚’。”市园林局安全法规处工作人员说,要行使处罚权,必须配备具有执法证的人员。据他透露,去年市园林局已经成立了执法中队,但与城管执法局的移交工作还未结束。

  该工作人员认为,就算有执法权,也面临取证难的问题。如果证据不足,游客不承认,很容易起纠纷。工作人员补充说,公园面积过大,不可能每个地方都配置摄像头。有些公园为开放式的,且靠近早市或社区,游客的流动性更大。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游客不去银行交罚款,他们也没辙。根据法规,20元以下罚款可由执法人员当场罚收,20元以上需到银行转账。“这不像交通违法,不交罚款就会影响车辆年检,加上我们人力物力有限,催交也很困难。”

  市园林局公园风景区处的工作人员呼吁,处罚只是手段不是目的,减少不文明行为还是要靠市民素质。游客少扔一点垃圾,公园就多一分干净。

  (福州晚报记者 林红 实习生 龚莹 汪彩虹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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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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