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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男人公然猥亵女子4小时 两个人都像有精神病
2012-03-01 22:18:41  作者:徐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路人视而不见 遭市民谴责

  知情人士透露,猥亵这名女子的男子也疑似患有精神疾病。“他是附近洋里村人,今年快60岁了,目前孑然一身。”知情人士称,该男子每到桃花盛开的季节,总会做出类似侵犯女子的事情。前些年,这名男子在鼓山下院环岛处侵犯一名残疾人,路人报警将他抓住。根据当时的医学鉴定,该男子并没有精神疾病,因此被判刑4年,后来提前出狱。

  “说不清楚他到底有没有患病,平时看起来很正常,但每年到这个时候,他总会干出这么些事来。”这名知情人士说。

  据了解,女子被猥亵的时间长达4个小时,其间不少路人、乘客视而不见,既没人阻止也没人报警。“要是那女子真的被侵犯了,这些看客真是罪过啊。”市民李先生愤慨地说,即使路人害怕惹事不敢上前劝阻,但报警只是举手之劳而已,他觉得应该追究这些看客的法律责任。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任林鹏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法律,并不能追究行为人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责任。“路见不平不施救,目前只能算是道德问题,而非法律问题,应该从道德舆论上谴责这些人。”任律师说,去年佛山发生的小悦悦事件,就在全国引起了震动,但大部分法律界人士都不赞成对此立法。因为法律只是禁止做什么,而不能强迫做什么。

  此外,任律师表示,如果实施侵犯的男子是精神病患者,且如果能确认是在发病期间实施犯罪行为,可免除其刑事责任,但相关的民事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徐强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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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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