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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乐场所“免责声明”无效 因违反法律规定
2012-10-08 22:07:55  作者:陈鹤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8日,记者从福州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获悉,今年十一黄金周期间(10月1日至10月7日),该中心共受理消费者申诉331件,申诉量较去年增加12.2%。

  据了解,今年国庆期间文化娱乐服务类申诉量较去年同期上升了30.8%,成为节日期间消费热点,文化娱乐服务申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有:1.儿童游乐场所安全保障差;2.宾馆住宿条件及服务态度不好;3.娱乐场所服务态度差等。其中儿童游乐场所安全问题反映最为强烈。

  据调查,节日期间有关儿童游乐场所安全问题方面的投诉较往年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商场或是游乐园内的游乐设施安全保障不到位,让孩子们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有的场所干脆以“儿童在此游玩,发生事故本店拒不负责”的店堂告示,来规避应尽的义务。其实这种“霸王条款”违反法律规定,应属无效。在这类投诉中,主要是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存在争议。

  为此,12315提醒广大家长,带孩子到游乐场所玩耍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应查看游乐场所是否有营业执照;第二,家长应先于孩子熟悉游乐场周边环境,查看各处警示、提示标志,以便帮助孩子规避风险,避免造成人身危害;第三,一旦在游乐场所出现人身损害,应在第一时间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可要求经营者派人陪同前往医院,可要求经营者先支付先期医药费,再协商后续医疗费用事宜;第四,消费者要保留好消费及治疗的所有票据以及其他赔付费用的证明,以便后续向商家索赔。

  (福州晚报首席记者 陈鹤 通讯员 付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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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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