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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满周岁小女孩高烧40℃ 住院四天死亡疑点重重
2012-10-11 10:13:50  来源:东南快报  【字号

  【声音】

  家属手中保存了一叠厚厚的病历,根据家属提供的复印病历,一些业内人士提出了一些看法。家属也表达了自己的声音。

  声音1

  孩子病历中的“病重”是否被修改?如果下达“病重”为何没有特殊护理?

  业内人士称,从家属提供的病历资料上来看,其中存在一些自相矛盾的细节。

  9月6日下午2点,入院病历上显示,孩子的体温为37.5℃,这个不算高,同时,双肺以及心脏检查也都显示无明显异常,精神、反应良好,发育正常……初步诊断的结果为:1.发热、皮疹待查:麻疹?2.先天性耳聋;3.精神、运动发育迟滞。

  一般来说,医生对于入院体格检查最认真。“精神、反应良好,发育正常”与诊断结果“精神、运动发育迟滞”,这种矛盾的说法有点让人搞不懂。

  同时,在医嘱单中,9月6日下午两点,医生下了“病重”的医嘱。这显然与上面入院病例体格检查的结果不符,体格检查中用到的词都是“未”、“无”,但是医嘱中却显示“病重”。病重的依据是什么?病人没有脱水外观,也没有昏迷、神志不清、高烧等症状。

  此外,病重通知下医嘱需要家属签字,病历中也未见家属签字的相关病重通知书。那么6日下“病重”医嘱有点不符合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根据上述资料来分析,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孩子确实有问题,但医生不认真,忽视了,没有写在入院病历中。另一种情况是正如家长所说的,孩子确实没有问题,医嘱首页在事后做了修改。

  “医院在说谎。”针对医生当天已经下了病重通知的事情,孩子父亲林有民表示,孩子入院时体格检查的指标都很不错,他根本没有签过医院下发“病重”的通知,如果孩子真的病重,按照护理要求,级别就不是针对病情趋向稳定的一级护理,而应该是特殊护理了。

  声音2

  病重患者高烧6小时没有进一步采取措施不符合常理

  业内人士还提出,如果按院方说法一入院就“病重”,且住了4天仍反复发烧,病情不稳定的病人,在发烧最高到40℃以上的6个小时中,病历资料中都只显示,简单服用退烧药,和物理降温,而没有进一步检查和采取措施,这有点不符合常理,特别是在凌晨2点到6点的时候护理病历中也没有任何记录。

  按照卫生部的相关规定,由护士根据医嘱和病情对危重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进行客观记录。凡特护、病危、病重、特殊治疗、需严密观察病情及大手术后三天内的患者应使用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或病案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及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和效果、护士签名等。

  该业内人士称,危重患者的护理记录时间更应具体到分钟,而不是出现四小时的空白。

【责任编辑:徐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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