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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11岁女孩超市偷糖果被罚 愧对父亲跳楼殒命
2011-08-22 10:22:26  来源:东南网  【字号

  出事后,小宁的爸爸在民警的协助下,来到该超市查看录像。“只看到姐弟俩在小房间里的情况,具体什么时候被带到里面的,超市没有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

  随后,记者联系了该超市的刘店长。他说,两人在超市里拿了牛奶、糖果等东西,加起来约25元,在收银台因为没有买单被拦下,并被带到办公室,在家长到来前,时间将近半小时。等待期间,工作人员并没有打骂两人。

  刘店长说,超市方面有要求家长补偿超市的损失,也有要求两人在上面按手印。两人偷东西的监控录像和自愿补偿书等材料已交给警方。

  超市如确实将人带到房间 则不妥当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说,如果超市确实将姐弟俩带到房间里,那么超市的行为不妥当。因为超市没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权利,更何况是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在这种情况下,超市应该马上通知孩子的父母,并报警,请警方介入。

  福建信得律师事务所郑宝胜律师说,11岁的小宁还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这一事件中,超市没有权利将这对姐弟带到房间。

  遇此情况 父母必须保护信任孩子

  中国心理卫生协会理事、福建省煤矿中心医院林芳副院长说,11岁小孩还属于儿童,心理还在成长期。这个时期,当遭遇类似情况时,父母必须保护孩子,特别是他(她)的内心。

  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父母不要马上带孩子离开,应该报警,请警方介入调查,问清孩子被关时发生了什么事,查清孩子有没有盗窃,“给孩子一个辩解、说明情况的机会很重要,这是信任孩子的表现。”

  如果孩子确实做错事了,父母应向超市方面道歉、赔款,并让孩子亲眼目睹这件事的严重性及承担的后果,让他(她)学习承担责任。这期间父母要非常小心地观察孩子的表现,不能使用吓唬、威胁的语言,因为孩子也在敏感地观察外界,内心一定受到了非常大的冲击,承受着很大的压力。如果压力超过孩子的承受能力,就有可能做出过激的行为。

  “父母要信任孩子,并告诉孩子,我爱你,虽然你做错事了,但仍然信任你,可是错误的行为也要改。”林副院长说。

  (东南快报见习记者 陈锦娜 林良划)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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