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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撞倒路边配电箱 或成福州醉驾入刑第一人
2011-05-02 22:13:44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途中,郑某错将油门当刹车,猛地一踩车子飞窜出去,不仅“爬”上了路边石墩,还撞倒了配电箱。郑某却完全不知自己的车卡住了,只凭感觉不停地猛踩油门,附近群众甚至看到车子引擎盖冒出白烟。

  到了交巡警大队后,郑某一直坚称自己没有驾车只是在睡觉,直至2日下午2时许,郑某才清醒,描述了事发的大致过程。但郑某始终认为这是一起极小的单方事故,赔点钱就完事了。在民警耐心的解释下,郑某才恍然大悟,按照新法规自己的行为已触犯了刑法。

  调查全程录像存档

  案调民警表示,此次查处的首例醉驾案件,警方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进行案件办理,一方面立即赶至现场取证、拍照,做好勘查笔录、走访附近目击群众;另一方面在发现嫌疑人可能饮酒驾驶或有人指证酒驾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将嫌疑人送往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血清采样,该过程全程录像存档,并在采取了AB两份血样后,A样交由法医进行鉴定,B样在当事人的见证下进行封存,留作复议时使用。

  3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复议

  目前,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当事人对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仓山警方表示,为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将给予郑某3个工作日的复议期限。若3日之后郑某未提出异议,警方将依法将此案按刑事案件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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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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