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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为方便自己停车 “垄断”公共停车位被罚款
2011-12-07 22:14:04  作者:张若佳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路边的公共停车泊位是警方为方便市民临时停车而划定的,属公共资源。7日上午,义洲派出所民警发现工业路上的一商家为方便自家客户停车,竟私设指示牌霸占公共停车泊位,因此对其处以1500元罚款。

  7日上午,在工业路沿线巡逻的台江义洲派出所民警发现,一商店门前的临时停车泊位上放置了2面标有“客户通道”的三角形指示牌,阻止其他车辆停放。民警立即查找指示牌来源,发现为某画廊老板放置。民警来到该画廊,告知此举违反相关规定,责令画廊老板立即将指示牌拿走。

  起初,画廊老板矢口否认指示牌是其放置。经民警现场调查和旁人指证,这名店老板才不得不承认:该处泊位经常停满车辆,有时客户无处停车就会开车到别家购物,影响了生意,自己才萌生了用指示牌抢占车位吸引客户的想法。

  根据《道交法》第27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道路上擅自设置障碍影响车辆在停车泊位内停放”等规定,民警责令画廊收回指示牌并处以罚款1500元。警方提醒,路边公共停车泊位本是警方为方便市民临时停车而划定的,若商家为了方便自己或客户停车,擅自在泊位上放置“客户通道”的标牌,将会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福州日报记者 张若佳 通讯员 义洲综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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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必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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