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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车主用贴纸改号牌 扣分罚款还将被行政拘留
2011-10-27 23:51:09  作者:刘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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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修正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是指非法制作虚假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行为。变造,是指用涂改、抹擦、拼接等方法,对真实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进行改制、变更或者印刷虚假内容的行为,如涂改姓名、年龄等。

  (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苏炳祎 张伟 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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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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