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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度春节不要忘“五防” 提醒群众提高防范意识
2011-01-28 21:45:04  作者:程仁山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春节临近,一些带有明显“抢年”特征的违法犯罪活动和交通、火灾等灾害事故可能有所抬头。昨天,省公安厅新闻办结合当前我省社会治安情况,提醒广大群众提高“五防”意识,做好“五防”,以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祥和的春节。

  一、防盗窃

  【警情通报】当前,盗窃案件主要呈现2个特点:一是入室盗窃单起案件案值较大。随着家庭、单位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量的减少,犯罪分子将作案目标瞄准市政设施、仓库物品、商店货物、生产设备等,涉案价值高。今年1月初,厦门市某公司仓库48台电视机被盗,价值30万余元。二是盗窃汽车案发案地和被盗车型较为集中。如我省厦门、泉州、漳州、龙岩四地盗窃汽车案发案数占全省总数80%。被盗车型主要是本田、丰田系列的中高档轿车,发案场所多为街道、路边或者防范较薄弱的小区。

  警方提示:对于仓库防盗,有条件的单位及个人可安装夜视摄像机、远程视频监控等防盗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检修确保正常使用。其他单位及个人可通过完善安防制度、加强巡逻、增加安防人员等措施来提高防范能力。机动车驾驶人要克服麻痹心理,务必将机动车停放在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同时加装防盗锁和防盗器。车内及后备箱不要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以防犯罪分子砸车窗或撬后备箱进行盗窃。电动自行车在停放后应将电池取下,与电动车分开存放,以防被盗。

  二、防“两抢”

  【警情通报】岁末年初,历来是犯罪分子盗抢、尾随抢劫抢夺储户的高发期。近期,省内也发生了以银行储户为作案对象的抢劫案件:1月初,廖某在厦门市同安区一柜员机上存钱时遭1名男子持砖头袭击,因廖某全力反抗歹徒逃离;1月中旬,黄某在泉州市丰泽区江滨路被4名蒙面驾车男子挟持上车,被殴打和威胁后抢走人民币2.1万元和手机等物品。

  警方提示:群众去银行取较大数额钱款时,最好与家人同行,不要单独前往。取完钱款后应立即放入包中,不要外露以免惹人注目,遭到犯罪分子侵害。如在偏僻处独行,千万留意身边走动的可疑行人及过往的车辆,注意防抢劫。一旦发觉情况不妙,要迅速设法脱身和报警。如果遭遇劫匪切记要保持镇静,应寻找机会快速逃脱,同时大声呼救。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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