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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航花园业主交了购房款等八年 房子却成别人的
2011-01-13 10:19:43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按合同付九成房款 想交房还得再涨价

  “我房款都付了九成了”,比起只付了首付的陈女士,福州的黄女士更为郁闷。据介绍,2005年1月,她和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按每平方米3150元的价格,买下一套面积为50.57平方米的房子,总金额为15.9万元左右,黄女士一次性先给了14万元。

  而在6年后的今天,黄女士和开发商等多方进行协商时,却被要求按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的价格,缴清款项,才能拿到房子。这合同上面白纸黑字,“ 清楚写着价格,怎么能随便改?”对于新的协商要求,黄女士拿着合同,情绪显得有点激动。

  昨日,多位准业主一起来到榕航公司,再次要求开发商给个说法,然而却找不到开发商。

  开发商欠款 简单转嫁购房者?

  据业主叶先生介绍,因榕航花园问题,福州市政府已多次介入,并成立专门的协调小组,对“于尚处查封状态的房产,业主们可以把剩下需要缴纳的购房款,打进协调小组专门账号,再转移到承建方,承建方向法院申请解冻,给予登记备案”。

  然而,所谓补齐剩下需要缴纳的购房款,要按每平方米5000元左右算。拿黄女士来说,她还要再交10多万元,最终才能登记备案自己的名字,这是黄女士所不能接受的,“合同签了,钱也交了,等也等了好几年,房子却还不是自己的,还要再交近一倍的钱,这怎么行?”

  有业主认为,他们一直按合同办事,既然当初已经按每平方米3000元左右,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且是开发商欠承建方的钱,并非业主欠承建方的钱,不能简单把欠款转嫁给购房者了事。

【责任编辑:林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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