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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鑫福宾馆被要求另收空调费 12315:有悖正常合同
2010-05-07 10:40:4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讯 5月2日,泉州的林先生来榕办事,他中午入住位于福州福新路的鑫福宾馆。室外烈日高照,而林先生入住的68元特价房因没有窗户更显得屋内闷热。见房内挂有空调,林先生便找到宾馆服务人员,要求开空调,但服务员却表示,由于林先生住的是特价房,要开空调得另外加收10元空调费。之后,宾馆服务员与老板协商,将空调费降为5元。但林先生仍不能认同,要求退房,却遭到拒绝。

  林先生表示不解,一些宾馆饮料等收费都有明示,让人消费得明明白白,住宾馆就是为了舒适,空调应该是必备的,即使要收费,也要提前说明。空调费在他入住前没有告知,且在房内也没有明示。林先生向鼓楼工商局12315投诉。12315工作人员认为,鑫福宾馆有关特价房房价没有包括空调费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消费者应有知情权,在入住前店方就应告知。

  经12315调解,鑫福宾馆承担一半空调费,林先生最后还是交了2.5元空调费。

  12315工作人员指出,宾馆把空调费从房费中单独剥离出来,与游客正常的消费习惯不相适应,是不符合或有悖正常的合同,建议予以取消,或者应直接纳入房价。

  (海峡都市报记者 林可 通讯员 王小华)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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