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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以高薪为诱饵聘请保姆 骗到郊县欲强奸
2010-04-09 22:52:23  作者:王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李某急中生智,告诉“陈先生”保姆服务站已经登记了雇主与保姆的信息,如果自己当晚没有回去,保姆服务站的工作人员就会报警。“陈先生”听后只好作罢,临走前抢走了李某随身携带的财物。

  李某当晚就报了警,3月26日,警方根据李某提供的线索在连江县一座废品收购站内抓获了自称“陈先生”的犯罪嫌疑人卓某某。
   
  双方登记备案

  保姆有保障

  卓某某在预审中交代,2007年12月15日,他在福州一家保姆站以高薪为诱饵,聘请保姆钟某到罗源县。他把钟某从一条偏僻的小道带到罗源车站后的莲花山,经过一个大型古墓附近时,强奸了钟某,并抢走她的金饰与现金。从此以后,卓某某时常利用这个办法作案,目标均是等待上工的保姆。

  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卓某某的作案过程中,受害人李某因为有了合法保姆服务站规范登记备案的保障得以幸免。而钟某却忽视了中介机构的保障作用,遭受到身心财物等方面的损失。检察官建议,雇佣双方都应在合法规范的中介服务机构牵头下促成雇佣关系,各自的权利才有保障。

  (福州晚报记者 王威 通讯员 陈沂 陈钊)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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