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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冒出两家“新航道”培训机构 都称自己独家
2010-03-04 09:42:2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航道 牌子的使用有待法院判决

  对此,新航道国际教育集团福州分校(鼓楼胡雅思外语培训中心,网络广告宣传中称为福州新航道)常务副校长林挺认为,“这是一个有待法院给出结果的争议”。他说,福州分校已获得教育部门批准,即将开业。作为北京新航道学校的下属机构,学校已得到授权,拥有“新航道”(包括文字和图形)商标。  

  林副校长认为,一飞新航道与福州新航道没有正规与不正规之分。一飞教育去年10月份因为与总部有纠纷,被取消了加盟权,按合同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新航道”商标。对于陈校长关于“北京新航道学校未兑现多项服务承诺”的说法,林副校长表示不认可。

  就商标注册问题,林副校长说,他们在2004年就已经开始申报注册包括图案和文字“开辟语言教育新航道”的商标,到2008年才得到审批。他认为,“新航道”商标是和“包括图案和文字‘开辟语言教育新航道’”的整体商标是一致的。

  此前,北京新航道学校曾就一飞使用新航道一事到鼓楼工商部门投诉。据鼓楼工商部门一负责人介绍,经调查,未有任何个人和团体注册过“新航道”商标,另外,他们认为福州一飞教育与北京新航道学校的合同是有效的。目前,一飞教育已就合同被单方解除一事向鼓楼区法院申诉,该院已经收件审查。

  林副校长表示,如果法院判决一飞教育与北京新航道学校合同继续有效,他们会放弃在福州使用“新航道”宣传,改用他名。另外因有教育部门提醒,他们已经撤下了网络上一些关于“福州新航道”学校的报名优惠宣传。

  未注册商标就授权收费涉嫌欺诈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副教授丁兆增认为,“新航道”商标与包括图案和文字“开辟语言教育新航道”的整体商标是不同的,况且,后者商标也是在2008年注册成功的。在2007年,北京新航道学校在明知自己未注册“新航道”商标的情况下,就授权福州一飞教育使用该商标,并收取加盟费等,这已涉嫌民事欺诈行为。

  丁兆增说,如果法院判定双方合同继续有效,那么北京新航道学校在福州开设直营学校就是违反合同,应该立即中止;如果法院判决合同无效,就不存在商标授权问题,“福州新航道”就是一飞教育自己做起来的品牌,北京新航道学校在福州开设的直营学校,利用“新航道”在福州进行宣传,就是擅自使用福州知名商品名称,让人误认为是他人产品,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民办培训机构迫切需要行业规范

  教育品牌之争屡见报端,早已不是先例。 

  而今,“新航道”商标品牌之争,引起了福州民办教育界对民办培训机构的思考。福州民办教育协会一负责人说,“新航道”之争敲响了本土品牌关于培训机构发展、品牌建设的警钟。

  该负责人说,我国培训机构发展起步慢,直至目前还不是很规范,一些地方教育机构,往往需要通过“傍名牌”进行招生,容易落入加盟陷阱。

  “以加盟方式扩张教育类品牌,隐含着诸多弊端。”上述负责人说,加盟扩张教育品牌,容易造成管理混乱,标准不一,合作双方还容易出现摩擦裂痕,“民办培训机构行业规范已经是现实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据悉,目前,福州民办教育协会已在研究行业规范问题。一城两“独家”同品牌教育机构的现象,也许在不久的将来能得到解决。

  (东南快报记者 张学得 实习生 黄淑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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