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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警方、建设部门、公交集团联手解决交通乱象
2010-03-23 22:34:22  作者:兰超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有关部门 将打“组合拳”

  据鼓楼警方介绍,与闯红灯“配套”出现的违法行为,就是占道、加塞、随意掉头、猛按喇叭等行为。根据市公安局的整治要求,除了持续整治上述违法行为,提高遵法率,相关部门还将配合打出系列组合拳。

  对于出租车,警方将采取的行动包括:限制外地市及八县市出租车在二环路以内通行,杜绝外地出租车进入中心城区;与运管部门配合,加强对出租车企业、驾驶员的管理,对多次交通违法者采取处罚、辞退等措施;加强出租车车容车况管理,解决“脏乱差”问题。同时,有关部门拟在客流集散地增设出租车候客站,并安装载客自动呼叫系统,提高载客率,减少出租车“逛大街”造成的无效交通流量。

  对于公交车,除了警方在路面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以外,市建设局和市公交集团公司还将解决根本性问题:合理调配公交车行车线路和车次,解决中心城区主要道路由于公交线路和班次过于密集造成的公交“列车排队”问题;建立故障车辆快速施救制度,解决公交车故障引发的交通拥堵问题;投入公交首末站建设,杜绝公交车占用道路停靠。

  (相关链接)

  根据《道路交通法》及《福建省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规定,闯红灯罚款150元,扣3分;在交叉路口、弯道、隧道、人行横道、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地点超车,罚款150元、扣3分;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掉头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罚款150元;遇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从前方车辆两侧穿插行驶或者从前方车辆两侧超越行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方车道的,罚款150元。

  (福州晚报记者 兰超 陈海东 实习生 赵铮艳 通讯员 李善凤)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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