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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质量不合格 福州一业主怒告设计师获赔1.6万
2010-10-17 22:46:34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搬入新家,本是件高兴事,可是家住闽江春晓小区的俞先生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原来,俞先生之前找的装修公司没有资质,新房装修完后存在很多质量问题。无奈之下,俞先生只好将装修公司的设计师车某告上法庭。日前,仓山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判决车某赔偿俞先生各项损失1.626万元。

  网上找来装修公司

  2008年初,俞先生在闽江春晓小区购买的商品房交房了,他便开始寻找设计师和装修公司,准备装修。20088月,俞先生在网络上看到某公司发出的承接装修房屋业务的广告帖,就通过QQ与这家装修公司联系。经过与装修公司派出的设计师车某沟通,822,俞先生与车某签订了装修合同。

  在签合同时,车某以公司的名义在合同上签了自己的名字。合同中约定,装修公司以6.2万元的价格承包俞先生住房的室内装修工程,工程到20081120结束。装修结束后,由俞先生验收,工程款按照工程进度分四次付清。

  工程进行中,车某从“专业”的角度不断建议俞先生增加装修项目,这里加组柜子、那里加个吊顶,最后又新增了1.16万元工程款。

  装修质量差 业主怒告设计师

  让俞先生没有想到的是,该装修公司内部管理混乱,装修工人都是临时在马路上找的,工期一拖再拖,一直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进行,装修公司也没有按时向俞先生发出验收通知。在比合同约定的完工时间逾期了7个多月后,俞先生忍无可忍,只好自己处理装修扫尾工程,并在2009630搬入家具、电器后入住。

  可是入住后,俞先生才发现该装修公司装修的质量实在低劣,还没过几天,大门入口处的玻化砖就掉了几块,地板也翘了。经过仔细检查,俞先生发现问题还有不少,客厅的粉刷不均匀,墙面粗糙、凹凸不平,厨房和卫浴的材料也没用自己当初指定的。

【责任编辑:王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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