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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歌还没走“谷姐”红了 “搭便车”营销很普遍
2010-01-31 23:43:30  作者:徐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甘老师说,他个人认为山寨文化是值得肯定的,但应该加强引导防止其走向歧途。因为山寨实质上是一种模仿和借鉴,这有助于创新和打破垄断。实际上,任何新技术、新产品的出现也都要走模仿—学习—改良—创新的过程,因此并不能完全否定山寨。但山寨涉及到侵权问题,这就需要有关部门的正确引导。
   
  山寨产品可能侵权

  一般来说,山寨产品可分为商业性质山寨与娱乐性质山寨,尤其是前者可能引起侵权纠纷。福建众行律师事务所的任林鹏律师认为,“谷姐”网站从目前来看比较难界定其性质,“它没有收费,不以营利为目的,那目前就只能当成一种娱乐性质的山寨行为。”

  对于其他一些店铺取谐音的行为,任律师认为没有明显违反法规,或者从某种意义上说钻了法律的空子,属于“搭便车”行为。

  但他表示,一些商家为了牟利,生产出来的产品没有经过认证和生产许可,还涉及盗版、仿制和克隆,这毫无疑问是违法的。例如媒体报道过的位于二环路上的“诺亚机”手机修理中心,其店名、装修都与知名品牌诺基亚相似,且同属于手机行业,属于法律规定的“自弛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弛名商标相同或相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情形。但这不意味着所有“山寨”产品都侵权,需要分析具体情况,区分对待。

  (福州晚报记者 徐强 文/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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