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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克士火车站餐厅违法:暑期工小时工资仅2.5元
2009-08-24 20:42:57  作者:叶繁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高中生小陈24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800反映,他在德克士火车站餐厅打了一个月的暑期工,但餐厅方面称他工作未满3个月,不给他发放工资。德克士火车站餐厅负责人表示,小陈的工资肯定会发,但具体数额有待双方协商。

  高中生小陈:在店里打工小时工资仅2.5

  据小陈介绍,6月初,他到德克士火车站餐厅应聘暑期工。招聘人员当时问他能工作多长时间,他明确告诉对方“至少一两个月,如果时间允许,可以工作3个月”。于是,他和同学先后进入德克士火车站餐厅打暑期工。

  小陈说,刚到店里打工,店方就要求他缴纳160元服装押金,但没有出具收款收据。随后,店方又要他签了一张字条,内容大概为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信息,没有书面约定工作起止时间。

  小陈告诉记者,根据德克士火车站餐厅的规定,他在餐厅工作的前60个小时每个小时工资仅为25元;超出60小时,每小时的工资为45元。在前60小时内,他一周工作时间是4天,以晚班为主。超出60小时后,他就上班一天,休息一天。与他一起在餐厅打暑期工的同学,工作了两个月,只拿到了540元的工资。

  小陈告诉记者,他向店长提出辞职,对方称过两天再说。在餐厅正式同意辞职请求前,德克士火车站餐厅就拒绝他继续上班。他曾向餐厅方面提出结算工资,但负责人称工作未满3个月不能发放工资。

  德克士火车站餐厅:未签订书面协议 协商后将结算工资

  24日上午,记者和小陈走访了德克士火车站餐厅。一位陈姓经理说店长已经外出,他听说过此事,但小陈在店里工作未满3个月,小陈在面试时候承诺在德克士工作时间一定会比其他暑期工长。

  记者询问,德克士火车站餐厅员工的工资是如何计算,具体标准是如何?陈经理先是说不清楚,在记者追问下,他才说员工每小时工资为55元。记者问为何小陈在他们店里前60小时工资仅为25元,陈经理回答说“不清楚”。

  随后,德克士火车站餐厅投资者林先生赶到现场。林先生说,因为小陈当时承诺工作满3个月,所以餐厅才录用他。记者问店方是否与小陈签订相关的书面协议,林先生说没有。

  记者询问餐厅员工每小时工资是多少,林先生说是每小时55元。对于暑期工的工资,林先生说“不要问了”。林先生表示,他会协调好小陈的事情。

  在记者要求下,餐厅方面表示可以现场结算小陈的工资。由于当事双方需要进一步沟通,记者先行离开了该餐厅。

  晋安区劳动监察大队:协商不成可投诉

  晋安区劳动监察大队负责人说,暑期工在餐厅工作必须满3个月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餐厅应将小陈的工资如数发放。

  这位负责人表示,员工的待遇由当事双方具体协商确定,但是不能低于所在地的最低标准,而福州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为6.5元,店方标准明显偏低。

  这位负责人表示,如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小陈可以到晋安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律师:餐厅已违反法律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所以餐厅规定员工在某一单位必须工作满一定时间才予以发放工资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蔡律师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制度,且所支付的报酬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德克士餐厅的工资低于福州的工资标准,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福州晚报记者  叶繁

【责任编辑: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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