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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时2.5公斤人参丢失 寄件人将据申报价获赔偿
2007-03-19 21:01:42  作者:卓巧华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本报3月10日报道了刘女士的丈夫邮寄货物回家,到了福州却丢了价值5000元的人参、皮衣等物品。近日,福州邮政物流公司对此作出答复,他们认为由于寄件人没有准确、详细地填写详情单,损失只能根据申报价由保险公司核定赔偿。
   
  刘女士是在1月14日签收邮件的,但福州邮政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他们是在2月9日才接到刘女士投诉的,时隔25天,造成他们无法裁定是在邮运环节丢失的,还是在收件人环节遗失的。
   
  对于赔偿一事,邮政物流公司相关负责人说,由于寄件人在申报价上申明的价值为1620元,且在详情单上未详细写明内有人参等,所以很难按照寄件人提出的要求进行赔偿,但邮政物流部门将按照保险公司核定的损失金额进行赔偿。此外,寄件人在邮寄货物时,应在详情单上准确、详细地填写所交寄的物品。

  (福州晚报记者  卓巧华)

【责任编辑: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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