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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酒后撞车致1死7伤 现场呼呼大睡
2009-08-04 10:17:22  来源:青岛新闻网  【字号
  等红灯等来惨烈车祸

  据了解,孙女士35岁,事业有成,一家人幸福美满。7月30日16时48分许,她开着红色307标致轿车外出,车上有自己的4个朋友和两个孩子。当他们行驶到滨海公路与辽阳东路路口时遇到了红灯。

  眼看红灯倒计时的秒数越来越少,一辆银色的面包车突然发疯了一般冲向孙女士的车。孙女士还没来得及反应,一股巨大的冲击力将车子撞了出去。在撞到了一根灯杆后,车子停了下来。孙女士血流满面,昏迷过去,车上的人也不同程度地受伤。

  肇事司机现场呼呼大睡

  崂山分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调集119、110、122三方赶往肇事现场,同时通报120救护人员前往急救。

  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红色307标致驾驶室严重变形,女司机被挤在里面已经昏迷。车内另外还有6人,其中包括两名儿童。肇事的小客车严重变形,车里酒气熏人。令所有在场的人气愤不已的是,警方到达现场后,肇事司机王某还在车里呼呼大睡,而坐在副驾驶位置的男子则呕吐不止。

  标致车被撞出38米

  民警会同消防队员立即施救,迅速将标致车驾驶座内已经昏迷的女士救出,随后又陆续将两辆车内的其他受伤人员救出。多部120救护车也随后赶到,分头将伤员送往多家医院救治。

  警方调取录像监控显示:7月30日16时48分许,王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滨海公路北向南行驶至辽阳东路路口右转弯时,突然刹车,冲出25米后,直接撞上了307标致轿车。经警方测量,孙女士的标致轿车在被撞出38米后,撞到道路南侧灯杆上才停下来。孙女士在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31日死亡。

  王某酒精含量严重超标

  据介绍,王某当时的验血结果显示,他100毫升血液含酒精243毫克。按照法律规定,100毫升血液含酒精80毫克就属醉酒驾驶,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法律规定值的3倍。

  据警方介绍,刚开始王某称“什么都不知道”,只是喝了点白酒。后来在警方的思想教育和多项证据面前,王某才避重就轻地交代问题,说自己喝了一些白酒。警方随后了解到,30日中午12时,王某与朋友梁某在沙子口喝了大量白酒。下午2时许,他驾车带朋友来到中韩枯桃一工地联系业务。随后王某驾车由滨海公路由北往南行驶,打算沿辽阳东路到四方区,结果发生了惨烈车祸。

  据悉,王某是临沂人,在岛城开了家小公司。事故中,王某腹部受伤。王某的朋友梁某因受伤脾脏被割除,正在抢救。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编者的话

  世界卫生组织的事故调查显示,大约50%-60%的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即使在少量饮酒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显而易见,饮酒与开车是一对可怕的致命结合。正是由于酒后开车这个“罪魁祸首”使得一幕幕本不该发生的惨剧接连上演,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在瞬间支离破碎。

  血的教训一再提醒我们: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珍视别人的生命,珍视自己的生命,是你、我、他的共同责任。

  另外,车祸本身也许有多种多样的原因,甚至是大家可以理解的原因,但如果发生事故后逃逸,那是不能被原谅的。也许你本身只需承担事故小比例的赔偿责任,但逃逸了就是全责,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全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151起,侦破144起,绝大多数肇事者都受到了应有的处罚。这个道理浅显易懂:肇事后不仅不能逃,而且要尽快救助事故受害者,挽救生命、降低损失并依法接受处罚和承担责任。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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