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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警用第一枪”问世
2009-01-15 07:50:06  来源:重庆晚报  【字号

  枪·威力

  5米之外伤人不致命

  四川省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新式转轮手枪与以往军用手枪最大的区别在于可使用两种子弹,“威力相对较小,对人体的伤害不大。 
 
  此枪射击精度高,寿命长,故障率低,具有出枪及击发快速、能迅速迈越瞎火弹、可发射不同弹种等优点。”

  以前,警察使用的军用手枪一般都会对人造成伤害,所以警察在出警时,即使在危险情况下也不一定会开枪,导致部分警察陆续倒在了抓捕途中。一般来说,使用橡皮子弹射击时,在5米(含5米)内可将目标杀伤(致死);如只需致伤,则必须将射距保持在5米之外,轻伤会导致射击部位发紫,重者则会让对方疼痛休克。

  枪·效应

  缓解警察心理压力

  警察在巨大的工作压力下,心理上或多或少都有阴影。面对那些猖狂作案的犯罪嫌疑人,他们举起手枪的那一刻,甚至有恐惧或不安。新式9mm转轮手枪的问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他们的压力。

  “军用手枪威力大,子弹初速快,穿透力强,能穿过一个人打伤后面的人,易伤及无辜”,业内资深人士解释,9mm转轮手枪不用考虑这些问题,它初速低,而且子弹打入人体不会穿过,伤势也易治愈。

  枪·局限

  适用于巡逻警察

  据介绍,该手枪除有诸多优势外,也有一些缺点。最大的缺陷是威力小,使用的警种有限。该警用手枪最适用于巡逻警察,不适用于刑事案件的侦查,“如果用来对付重大案件的嫌疑人,显然不能镇住场面。”

  据悉,该枪于2005年底定型。目前郑州特警已试枪一月半,今年2月他们将向公安部上交试用报告,届时,“第一警用手枪”能否替代54式等军用手枪可能会有定论。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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