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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街头寻妻 与儿子互扇耳光
2008-03-06 09:01:01  来源:河南商报  【字号

父子互扇耳光引来众人围观
父子互扇耳光引来众人围观

  昨日下午1时许,郑州市二七塔南侧的广场上,一30岁左右的男子与一13岁男孩对视而跪,脖子上各挂一张纸板,上书“希望好心人帮帮我”。

  “打我!”男子喝道。男孩举起手,犹豫了一会儿,轻轻地打了一下。“狠狠打!”男子大喊。“啪、啪!”男孩挥动小手在男子脸颊上打了两下。“啪、啪、啪……”男子挥起大手对准儿子的小脸狠打,左右开弓,接连6下,男孩的两侧脸颊上顿时留下红手印。 
 
  男子打罢,从一个脏兮兮的布袋内掏出一袋方便面,掰碎后喂男孩一点,然后一把接一把往自己口里塞。见围观者越来越多,男子又从口袋内掏出一盒红旗渠烟,挨个给围观者让,但无人来接。“你怎么能打孩子呢?”一围观者问。“你给我说该咋办?”男子反问众人。

  对掴原为寻妻造声势

  经了解,男子自称姓李,漯河人,今年36岁,跪在他对面的男孩是13岁的儿子李欣(音)。

  该男子说,自儿子出生后,他一直在北京捡废品,一年也就回去一两次,和妻子杜梅荣(音)的感情不是很好,因儿子患有白癜风,他挣的钱大都寄回老家。李还说,今年大年初一,他和妻子吵了一架,妻子拿着家中的存折和现金离家出走,至今不归。“我儿子说他妈去了广州,我朋友说在郑州见过她。”李姓男子说,他在家久等,无妻子音信,便决定携子来郑寻妻,3月4日晚到郑州,昨日上午来到二七广场。

  寻妻为何要打儿子呢?李姓男子称父子对跪,互掴耳光这一招能吸引路人注意力,如果妻子在郑州,媒体报道这件事情后,应该能有消息。“找到老婆,我让她还我钱,然后我跟她离婚,只要有钱,就会有老婆。”该男子说,他计划在郑州街头用上演苦肉计的方式寻妻一个月,到时候还没有结果,就带儿子去其他城市找。

  父亲打儿子也构成违法

  郑州市金学苑律师事务所袁文鑫律师说,为寻妻当街殴打未满14岁的孩子,李姓男子行为已构成违法。

  袁文鑫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李姓男子殴打不满14岁的孩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袁文鑫还说,从李姓男子殴打儿子的前后来看,李姓男子很可能已取得儿子谅解,可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袁文鑫认为,李姓男子如果急于寻妻,可通过正常的渠道寻找,而通过对跪互掴耳光的过激方式造势,只会适得其反。

【责任编辑: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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