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图片新闻
小学生书包内藏着“泡妞证”
2007-11-21 08:14:17  来源:红网  【字号

  忧虑 低俗内容易让孩子入歧途

  “像网恋证这样的荒唐证件竟公开销售,这不是教唆孩子们网恋吗? ”家住油铺街的龚女士对此忧心忡忡。她告诉记者,女儿平时就特别爱上网,而网恋证上竟公然写着“××同志符合网恋相关规定,准许在中国境内进行网恋活动”,这些不健康的内容极易给孩子带来不良影响。

  在市内一家小学,一名姓胡的老师苦笑着告诉记者,这些荒唐“证件”让老师也头痛,虽然老师一再要求学生不要去购买,但效果不佳,必竟这是学生在校外的行为,监管很难到位。对于荒唐证件在校园内的风行,老师们普遍表示担忧。“这些‘证件’的出现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导孩子们形成一种不正确的人生观。”一位姓喻的老师气愤地说:“它们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合理化,本身就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法,将销售对象指向小学生更不应该。小学生正处在身心发育阶段,商家不能为了赚钱而不择手段。”

  提醒 证件恶搞要负法律责任

  心理专家徐迎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孩子购买荒唐证件,其实是在寻求一种自我表现的方式,渴望有各种各样的生活经历,这同时说明学校、家庭的生活类教育也有所缺失,使得孩子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寻求解决的渠道。其表示,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出现这样的行为是自然的,家长不应一味指责小孩,要采取引导的方式,加强生活类的教育,向孩子讲明使用乱七八糟“证件”不仅不能证明身份,更是一种无知行为,让孩子从家长的教育中明白购买这些“证件”的危害。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越指出,市场上出售的荒唐证件是一种典型的恶搞行为,是违法的。有的证上印有国徽图案,有损国徽的庄重,有的则出现联合国、公安部等字样,属于擅自使用这些机构名称,这些行为都要负法律责任。她还指出,这种行为虽然是在开玩笑,但在市场上进行买卖就已算是公开传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侮辱国徽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情节较轻的也要处以15日以下的治安拘留。

【责任编辑:熊志敏】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