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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签合同并付款 仁文公司拒交房产登记材料?
2011-12-17 09:24:48  作者:黄麟儿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我与仁文公司签订了合同,并支付了全部的购房款,房子拿到也住了一年多了,仁文公司有何理由扣押我的合同和发票?”12月16日,市民曹小姐向本网投诉,自己在大儒世家买的一套房子,因福建仁文建设有限公司的无理行为,让她至今无法办理房产登记,自己损失惨重。

  曹小姐说,2008年12月16日,她看中了大儒世家朗园5号楼的某套房子,便找了熟人(大儒世家的施工方)以总额599199元购买了下来。当天她就按照仁文公司的要求,将首付款121190元打入到了施工方的账户当中,随后仁文公司开了发票给她。接着,自己又与仁文公司一道向光大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光大银行也将剩余的购房款汇入了仁文公司。

  “原先本来说是11年9月30号交房的,后来到了10月底才交房,当时也给了我们钥匙,”曹小姐说,但是,自2008年12月16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仁文公司就以要办理各种手续为由,拒绝将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房产登记申请书、购房款全额发票及缴税发票交付给她,让她至今无法办理房产登记。

  曹小姐随后找仁文公司理论,仁文公司说,他们与施工方还没有结算工程款,所以不能将合同原件和发票给她。“我就想不明白了,施工方和仁文公司的结清单跟我有什么关系?”

  16日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仁文公司的负责人客服部杜小姐。杜小姐说,因为当时曹小姐是通过施工方以低于原价购买的房子,先前他们与曹小姐签订合同的时候,还签有一份补充协议。杜小姐说,“只有曹小姐出具了施工方和仁文公司的结清单之后,她的合同原件等相关材料仁文公司才会交付于她。”当记者询问杜小姐能否把补充协议拿出来看看时,杜小姐表示补充协议放在档案库,调档需要一定时间,记者在现场未能看到这份补充协议。

  关于先前签有一份补充协议的事,曹小姐表示自己毫不知情,“当时签合同的时候,要签字的材料很多,没人告诉我有这样的一份补充协议。”

  随后,记者就此事向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许水清律师咨询,许律师说,“业主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网将继续跟踪此事进展。

  (福州新闻网记者 黄麟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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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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