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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负伤在床 法官上门立案
2010-05-14 21:06:13  作者:陈鸿星,翁岚斌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讯   陈先生因工受伤,卧床不起,无法自己来立案,急得团团转。11日上午,平潭县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从陈先生亲戚处得知此情况后,当即决定为他提供上门立案服务。

  经过与陈先生电话联系及预约时间后,平潭县法院立案庭干警立即前往平潭澳前镇陈先生家中,为其提供上门诉讼服务,并当场办理了立案手续。

  据陈先生诉称:今年初,他与妻子一同为雇主做窗框补缝。他站在雇主提供的竹梯上施工,因施工条件简陋,为保持身体平衡,他用左手抓住窗户中的一根镀锌管。哪知镀锌管脱离窗户,陈先生从竹梯上摔倒在地,确诊为腰部椎体压缩性骨折,现卧床休养。雇主为他支付了1.1万元的医药费。此后,他多次向雇主催要后续医药费,均遭到念某的拒绝。

  据介绍,平潭县法院立案庭为伤病患者、残疾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进一步解决了群众告状难的问题。

  (福州晚报 陈鸿星 翁岚斌 文/摄)

【责任编辑:熊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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