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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琴湾”业主收不收房陷两难
2010-04-19 10:43: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收房进不去 拒收要“付钱”

  对此,“迎鑫·碧水琴湾”开发商福建迎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一位蔡姓负责人表示,路不通,不能作为业主拒收房的理由。逾期肯定要先付清逾期交房管理费。2008年4月29日,开发商就具备房子交付条件,逾期交房管理费从2008年5月1日开始算,每延期一天要支付管理费50元。至于房子出现的开裂等问题,是因为建好几年,业主不收房而自然损坏的。按照业内的规定,保修期为1年,超过期限开发商不负责维修。

  停工有缘由 业主陷两难

  福建元一律师事务所的黄林峰律师说,交房一般要符合2个条件,一是符合合同约定,另一个强制性要求是开发商要出具道路交通、园林绿化、人防消防、房子质量等验收合格证书。如果房子不具备交付条件,业主有权拒绝收房。但反之,业主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收房,就要支付保管费或管理费。

  据了解,碧水琴湾一期别墅区的业主有132户,有61户因此提出诉讼。2010年4月1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因上街余盛村口到碧水琴湾的道路系因政府规划行为而暂停施工,因此业主关于房屋水、电、路至今未通,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房条件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

  (东南快报记者 林雅 实习生 陈锦娜 文/图)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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