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图说新闻
网上发帖出租“情人” 律师提醒须警惕色情陷阱
2010-03-03 23:23:02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多招收年轻女子 招聘标准为“开放”

  采访时,记者在“出租服务员”的QQ空间内并未见到“情人”们的照片。

  对此,小林说,这是由于团队一些“情人”目前还在招募中,“最近还在整顿,过一两天就会上网。应聘的人非常多。”

  小林称,招聘标准有两个,一是长相好,二是要“开放”。据了解,小林团队招收的多是20岁出头的女生,这些女生大都是中专或高中毕业,有从事酒吧晚场招待的经历。“做过晚场的,人才会开放,不开放的,做不了这份工作。”小林说:“眼下的这些人都是我们在酒吧里玩的时候认识的”。

  这些“情人”被租出去之后,如果顾客有超出事先约定的服务内容或实施性侵犯咋办?小林表示,“情人”出工时并非单独一人。当她工作时,团队会专门派出两三名男子在附近保护,如果雇主对“情人”不利,他们会上前搭救。

  小林透露,从227发出网帖至今,已有30多人向其打电话咨询出租情人一事,还有更多人通过添加QQ的方式了解此事。除了网上招揽业务,小林称还会到福州一些酒店寻找有需求的客户,“有些人四五人吃饭,刚好有希望陪喝陪聊的。”

  律师提醒 警惕色情陷阱

  在帖子中,发帖人称,雇主在享受“美女情人”提供的服务时,可以避免法律纠纷和道德层次的问题。果真如此吗?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的蔡思斌律师和福建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征全律师并不这么认为。

  蔡律师认为,团队组织者招收众多年轻女子,为雇主提供吃、喝、陪、逛、聊等服务,继而收费,在这一过程中,团队组织者实际上承担了中介性质的经营单位角色,那么这一单位首先得从工商部门获得经营主体资格,否则就涉嫌行政违法。

  而在接受服务的过程中,尽管雇主与团队组织者会就事先约好的服务内容签一份合同,但当中仍然存在法律上的问题,例如其中一方遭遇抢劫、强奸等意外状况,谁来承担责任?

  王律师则就帖子中的内容提出了疑问:“该团队所开展的出租‘情人’业务,究竟是否为色情服务?从‘情人’两个字上看,就能让人对服务内容产生无限遐想,难免让人怀疑其服务的纯洁性。”

  王律师说,在团队组织者招收的“情人”中,难以保证没混有提供色情服务的人员,也难以保证雇主与“情人”在接触过程中私下没有发生“灰色”交易。当中存有“色情陷阱”,人们应审慎对待。

  而在道德层面上,两位律师更是认为,网帖中所说的不受“道德约束”更是无从谈起。

  (福州晚报记者)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