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福州新闻网 >> 新闻频道 >> 图说新闻
细数榕不文明驾驶行为 警方:司机要守法讲公德
2010-01-20 22:07:09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越过单实线跨道行驶

  时间:20日上午1115分左右

  地点:道山西路与白马路交叉路口

  从道山路方向驶来的一部微型客车,在途经道山西路时,越过道路中央的单实线向西行驶。记者在路口观察了10多分钟,发现从道山路驶向道山西路的大部分车辆在途经该路段时均会越过单实线,跨道行驶。

  斑马线上车不让人

  时间:20日下午430分许

  地点:柳河路和道山西路十字路口

  此时正值小柳小学学生放学的时间,很多学生和家长都要途经该十字路口。由于该路口没有设置红绿灯,学生和家长们经过时都要左顾右盼,小心翼翼地通行。但大多数来往的车辆见到有人要经过斑马线时,并未停车让行,有的甚至是呼啸而过。

  就在记者观察时,发现一辆出租车从东向西突然停在了黄金公司门口,仔细一看,该司机正在打手机,而且准备左拐。

  警方:司机要守法、讲公德

  市交巡警支队办公室翁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福州市区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隔离设施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都是依法设置的,驾驶人必须依法遵守。比如,《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驾驶人夜间违规在市区内开远光灯的,可以罚款100元,并扣1分。机动车驾驶人压双实线、违规逆行、乱停车、乱变道等行为,法律也有明确规定,一经发现,也会给与相应处罚。

  另外,机动车驾驶人也千万不能忽视社会公德。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仅靠交巡警是不够的,需要全社会来共同关注、共同参与。每个人在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同时,都要怀着一颗公德心,自觉维护公共道德,不随地吐痰,驾驶车辆经过积水路段时要主动缓行等。其实,与人方便也就是与己方便,驾驶人自己遵守交通规则,自身的安全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福州晚报记者 李琼 叶繁 /摄)

【责任编辑:邱陵】

 
日点击排行 周点击排行 月点击排行
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