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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路大火波及21家店铺 百余消防官兵扑救
2009-09-15 20:51:54  作者:昌利君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提醒:天干物燥,注意防火

  秋冬季节来临,空气干燥,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加大。近两个月来,全市发生的几起火灾应该引起大家的重视。

  862326分,仓山城门胪厦工业区内一棉花厂仓库突发大火;8127时许,鼓楼冶山新村1102单元房突然起火;816423分,斗池路凤凰新村市场的沿街店面起火;821520分左右,东大路117号一厨房的液化气外泄,液化气罐瓶口向外喷出两米多长的 “火舌”;915时许,连江县琯头镇投资区内帮康家具厂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千平方米。

  为此,消防部门提醒市民提高防火意识,预防发生火灾事故。

  1.不要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要使用安全的保险丝,严禁使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2.白炽灯泡、日光灯与可燃物之间保持至少0.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要用布、纸等可燃物做灯罩;在散热条件较差的灯具附近的电线,应有耐热绝缘护套保护。

  3.保证电器有足够的散热条件,不要在电视机、空调、电脑、电暖器、冰箱等周围放置窗帘、衣物、书籍等可燃物品。

  4.不要在无人的情况下使用电热棒、电吹风、电磁炉等电器,注意人走切断电源。

  5.经常查看电器线路有无破损、短路、接触不良等故障,发现问题及时检修。

  6.使用液化气、煤炉等有明火的灶具应有单独场所,保持良好通风,并与可燃物保持至少一米以上的距离。

  7.养成良好用火习惯,不要随意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8.不要使用大功率电器,不要同时使用几种功率超过1000瓦的电器,以免线路超负荷引发火灾。

  9.发现燃气泄漏,要迅速关闭气源阀门,打开门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并迅速通知专业维修部门来处理。

  10.家用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不可直接泼水灭火,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福州日报记者 昌利君 通讯员 阮超毅 黄绿荣 朱晓航 /摄)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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