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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一”前夕 法院少年庭回访变更抚养权案件当事人
2009-06-01 08:18:41  作者:任思言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 “一年过去了,那些孩子过得好吗?”眼看就要到“六一”了,想起以往自己判决、调解的一些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的孩子们,仓山区法院少年庭的几名女法官们坐不住了。她们决定对这些孩子进行一次回访。

  小毅:谢谢你们能让我和妈妈在一起

  小毅出生没多久,父母就离婚了,被判由父亲抚养。随后,父亲因犯罪而被判刑,小毅一直都由奶奶抚养。2008年,眼看小毅马上就要到读书的年龄,可奶奶年迈体弱,没有收入,根本无法承担小毅的生活和学习费用。无奈之下,奶奶只好以小毅监护人的身份,要求法院将小毅的抚养权判给其母亲。20086月,仓山区法院立案后,少年庭的法官顶着烈日来到小毅家中,看到小毅和祖母挤在一间不到10平方米的房间里,没有任何避暑工具,生活相当艰苦。法官们找到了小毅的母亲,将小毅的情况告诉她。小毅母亲当即表示,愿意抚养小毅。法官们趁热打铁,当即制作了调解书,小毅由母亲抚养至18周岁为止。

  昨日,林法官拨通了小毅母亲的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了小毅熟悉的声音。小毅高兴地告诉法官,自己的户口已经落到母亲名下,现在马上要读小学二年级了;前几天的考试,他还拿了100分。

  小芳:我找到了丢失已久的快乐

  小芳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可自从爸爸妈妈离婚后,原本性格开朗的她再也开心不起来了。2003年,小芳父母协议离婚,离婚后,小芳由父亲抚养。可没多久,父亲就再婚了,继母又生育了2个孩子。继母经常打骂小芳,并让年幼的小芳照顾刚出生的弟弟妹妹。小芳的父亲也对小芳不闻不问,甚至都不愿意为小芳支付学费。眼看自己就要辍学了,小芳只好哭着打电话给妈妈,让妈妈到学校交付学费。小芳母亲不忍心看女儿在前夫家受苦,就提出了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我们第一次见到小芳时,就发现她很孤僻,不愿意与人接触。”一想起小芳那冷漠的眼神,法官们就觉得很心痛。经过法院审理,小芳被判给母亲抚养。

  昨日,法官们来到小芳家中,一进门就看到小芳灿烂的笑容。“法官阿姨,我现在和妈妈在一起生活得很开心,在学校表现也很好,老师也很喜欢我。这次‘六一’儿童节,我还表演节目了呢!”看到小芳和以前判若两人,法官们替她高兴。最后小芳以一首“明天会更好”结束了这次回访,听着充满稚趣的歌声,法官们的眼眶里都闪烁着泪花。

  (福州日报记者 任思言 通讯员 蓝宇 林芳 /摄)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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