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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一季度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5.2多万起
2009-04-23 09:06:22  作者:程明,吴海洪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记者调查:

  这种“自由车”危害可不小

  据权威人士保守估计,目前福州电动自行车拥有量已近50万辆。因为福州市区路网结构还不够合理,基本上是机动车、非机动车混行,对电动自行车这个新成员不进行限制的话,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 “电摩”大多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规定的标准,“设计最高时速不大于20公里每小时,整车质量(重量)不大于40公斤,轮胎宽度不大于54毫米,电机额定输出功率不大于240瓦,蓄电池标称电压不大于48伏,具有良好的脚踏骑行功能”,方可认定为电动自行车。目前,福州市面上多数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超标,无脚踏骑行功能。

  目前,电动自行车在福州还是一种“自由车”:不用上牌、不用考驾照,大人小孩都可骑;其交通违法不好处理,机动车不敢闯的红灯它敢闯,电子警察的拍照、摄像也是白忙,违法被交巡警抓了现行也没法处理。

  此外,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中属于强势群体,发生交通事故后,因没有第三者责任保险,追究责任和进行赔偿难度大,无法保护受害人权益。

  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尽量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显得十分必要。

  部门说法:

  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近期将上路查违

  2008919日,省政府法制办发布了《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规定,包括电动自行车在内的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有动力装置驱动的非机动车,经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即可上道路行驶。这意味着电动自行车将可以通过挂牌上路了。

  根据征求意见稿,今后需按照国家、行业标准生产非机动车,不符合标准的非机动车将禁止销售。也就是说,“电摩”将不允许上市销售。

  意见稿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非机动车资料、档案管理和信息采集工作,要建立起非机动车信息网络,提供有关信息查询服务。非机动车所有人、非机动车的基本资料;非机动车的所有权变更、登记内容变更及转籍资料;非机动车的丢失、失窃资料等将会列入非机动车信息网络。 目前,非机动车遭窃可能很难找回来。今后,这种情况将会有所好转。

  据悉,交通管理部门近期将结合路面交通整治,针对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问题开展整治:一是组织统一行动,整治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突出的路段;二是严格依法处罚电动自行车逆行、驶入机动车道等行为。

  交通部门将在市区154个路口、22个路段安排民警和交通协管员(每个路口3名~4名)维护秩序,查纠交通违法行为,加强交通劝导。同时通过媒体曝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引导市民遵守交通法规,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福州晚报记者 程明 吴海洪 /摄)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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