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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安联合执法队突查校车 发现存在不少安全问题
2009-03-11 08:15:27  作者:郑舒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核载65名,实载75名学生

  福州新闻网 学生乘坐的校车是否符合规定?学生们的乘车安全有保障吗?昨天下午,晋安交巡警大队、晋安区交通局运管所、晋安区教育局、岳峰派出所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的外口小学的校车进行突查。

  A2证开大客车

  昨天1530分,记者跟随联合执法队来到晋安区竹屿路,据警方介绍,这一带有5所外口学校,校内的学生以外地来榕务工人员的孩子为主,大多数学生上下学都乘坐校车。

  16时,从路口驶出1辆标着“校车”字样的大型客车,岳峰所民警将该车拦下。经检查,这辆校车属于晋安区山越外口小学,民警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并上车清点人数。经过清点,该车没有超载。

  此时,1名民警注意到司机杨某的驾驶证是A2证,按规定,持有该证只能驾驶19座以下的中型客车,而他驾驶的校车属于大型客车,违反了相关规定。

  最后,警方根据有关规定,对杨某罚款1500元、扣12分。

  公交车当校车,也不能超载

  1603分,民警拦下从山越外口小学出来的27路和722路两辆公交车。记者看到,公交车的座位上都坐满了人,过道上还挤着不少学生。经过清点,27路公交车内有75人,722路公交车内有67人。根据2名驾驶员提供的行驶证,这两辆车的核载人数均为65人,两车都已超载。根据“客车超载未达20%的,处罚款200元、扣2分”的规定,两车的驾驶员均受到处罚。

  据该校张校长称,学校需要坐车的学生有280人,校车载不了,因此雇了2辆公交车当校车用。张校长说,他知道校车不能超载,而公交车可以多载一点,所以学校才雇了这2辆公交“校车”。

  晋安交巡警大队的负责人表示,公交车当校车该如何管理,目前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执法时,存在一定难题。但既然公交车被雇为校车,那么“公交校车”就要遵守校车的管理规定,不能超载。

  (福州日报记者 郑舒/ 俞松/ 通讯员 少石)

【责任编辑:邱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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