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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头小广告竟称卖迷药
2008-09-01 22:28:10  作者:兰超 徐强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警方表示,这是违法行为,严重的会追究刑事责任

  福州新闻网讯 8月30日,市民林先生向记者反映,福州街头竟有公然出售“迷药”的广告,让他大吃一惊。

  8月30日下午,林先生经过二环路黎明公交站附近时发现,路旁一个变电箱上画有一个黑色圆圈,里面有几个大字。他走近一看,发现上面写的竟是“迷药’两个字,下面是手机号码137xxxx2272。

  无独有偶,晚报QQ群网友“海浪”也在温泉路一个报刊亭的侧面门板上,见到了同样的广告,上面所留号码与林先生见到的一模一样。

  “海浪”称,这个号码已存在近两周的时间了。据“海浪”介绍,其邻居邹大叔曾好奇拨打过该号码,佯装想购买药品以打探内情。

  对方在电话里不断称药效如何如何好,但药品价格也相对比较高,有药水、药粉和药片三种,少则几百元,多则上千元。记者随后多次拨打了小广告上的手机号码,发现该号码已经停机。

  记者了解到,我国2005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从原植物的种植到生产实行总量控制、定点生产、定点经营制度。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得零售,药品经营企业也不得经营。除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外,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

  警方提醒市民,出售迷药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如果所售药品属于毒品或含毒品成分,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含毒品成分,他们也将受到行政处罚。

  (福州晚报记者 兰超 徐强 文/摄)

【责任编辑:陈玲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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