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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7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被通报 含2个饮用水源地
2014-07-24 08:23:56  来源:福州新闻网  【字号

  福州新闻网7月24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6月份以来,省环保厅组织对全省环境风险企业及饮用水环境安全进行专项检查,共发现26个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福州市5家企业和2个饮用水源保护区被通报。

  在位于闽侯县的福建省皮革塑料工业公司,执法检查组发现,该公司存在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燃料油罐区无围堰,厂区无应急池;装卸台无收集设施,厂区雨污不分,跑、冒、滴、漏严重;污水处理设施未运行,雨水沟有大量浮油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要求福州市环保局责令该公司整改。

  另4家被通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的企业,分别为位于闽清县的福建省金盛钢业有限公司,位于闽侯县的闽侯县高隆树脂有限公司,位于马尾区的中石化福建分公司兴闽油库和位于长乐市的中国航油集团福建石油有限公司。

  此外,闽清白石坑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闽侯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被通报存在环境安全隐患问题。

  省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被曝光的企业和饮用水源保护区中存在的问题有:产品、原料露天堆放,无“三防”措施;无事故应急池,或应急池容量小;把排污口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居民生活;个别二级保护区上游有危化品车辆穿越,未建设事故导流、收集设施;个别一级保护区内有采砂船在作业等。

  省环保厅要求,各设区市环保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相关企业,督促企业在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对整改无望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取缔或关闭;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依法提请当地政府逐一予以解决。

  (福州日报记者 谢薇 通讯员 曾咏发)

【责任编辑:池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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